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1.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十名;
2.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十五项二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监测、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
1.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八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人;
2.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十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
1.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两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五名;
2.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以上就是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办理要求了,看完大家应该知道怎么办理了吧,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资质申报知识可以关于我的分享。
办理地质灾害资质有哪些人员要求?
1.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资质
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
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
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
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
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两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五名;
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地质灾害各资质能承接的业务是怎么区分的 谢谢大虾们
取得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一、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取得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取得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二千万元以上,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五百人以上;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 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
3. 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属于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