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各市要规划开发区
搞开发区是为了发展个个地方的经济,经济发展起来了才有税收。拓展资料未来城市建设中摩天楼“赛高”、地标“比怪”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止。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未来违反城市规划将被严肃追责,地方应拒绝“大洋怪”建筑,并明确我国将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严控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具体勾勒了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城市发展推进的“时间表”与“路线图”。该文件也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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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意见》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要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
《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的强制性,提出“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此外,《意见》还表示,将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副院长文辉表示,此次《意见》强调依法治国,提出将城乡规划法和刑法衔接,将强化规划的执行力度,避免“一届一规划”,或盲目地扩张设立新区。
的确,目前我国各地在通过新城建设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盲目求快、资源浪费、过度扩张等问题。数据显示,1990年到2010年,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从12252.9平方公里扩大到40533.8平方公里,将近每十年扩大一倍。但与之相比,人口城镇化的增速却相形见绌。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巡视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郭仁忠此前指出,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其中一个关于12个省会城市和144个地级市的调查显示,一个省会平均规划4.6个新城(区)和约1.5个地级市,“(所有涉及)人口达34亿,严重失控。”某一个西部省会城市提出建三个新区、五个新城,总面积是现有建成区面积的7.8倍。
此外,对于建楼“贪大、求怪”的地方建设现象,《意见》指出,提出建筑八字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
对此,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指出,“大”“高”的建筑其实多指地标性建筑。“地标性建筑也能成为城市‘名片’,带动外来投资,以及实力企业的进驻,进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而高度不断刷新的原因,则是地方政府希望借助‘第一高楼’提升区域知名度。”顾云昌说。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并要求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限期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公共空间。
《意见》同时明确未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两大方向,即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其中要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第一,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是我们的最大政治优势。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中央要做好政策制定、项目规划、资金筹备、考核评价、总体运筹等工作,省级要做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市(地)县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贫困乡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和协调任务落实。
第二,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要因地制宜研究实施“四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即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第三,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要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
第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选派扶贫工作队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组织措施,要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要一心扑在扶贫开发工作上,有效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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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更新改造进入新阶段
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是城市发展的原点,是百年青岛历史记忆的承载者,是全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重点片区,是全面展现青岛城市形象、塑造城市新地标的新窗口。下面跟随市北君一起看一下新进展。
北片区概念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邮轮港区北片区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在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召开,现场,《邮轮港区北片区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标志着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北片区改造更新进入新阶段。
两年前,吴志强院士团队通过统筹“窗口链接、业态激活、都市营造”三大动力,运用“交通流赋能、集群化赋能、吸引力赋能、都市感赋能、历史感赋能、智慧化赋能”六大设计赋能路径,描绘了一个集聚邮轮旅游、金融贸易、智慧创新、商务文化等为一体的国际港城新蓝图。
随着邮轮港区启动区的开工建设,为充分利用除启动区外未出让用地,有效把握规划的刚性和弹性,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在市各相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搭建了吴志强院士团队领衔城市设计、市规划院落实控规调整的编制体系,按照“实事求是、远近结合”的原则对北片区用地布局、交通路网等进行了系统完善,进一步提升、深化北片区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可落地性。
《邮轮港区北片区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青岛市规划院控规编制团队从公共空间系统、规划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历史遗存保护利用、内外道路交通分析、市政基础设施支撑等方面,对原有方案进一步整合优化,通过衔接港区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蓝绿生态基底,优化滨海城市空间布局,建立“控规片区—管理单元—街坊地块”三级管理体系,落地“联通、时尚、复兴、品质、未来”五大理念,助力港区成为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承载区,崛起城市新地标。
以中国工程院何镜堂院士、程泰宁院士领衔的专家评审团对北片区规划调整成果给予高度评价,他们一致认为“规划定位准确,对原概念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研究清晰,调整优化科学合理,在港城融合、土地集约、产业结构、交通组织、规划落实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并对下一步规划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按照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要求,全面加快启动区开发建设,TEU集装箱部落建成投入运营,集合时尚潮流业态和美好生活内容,成为新的网红打卡地;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山东港口航运金融中心、中国北方国际油气中心、世界之眼等项目开工并加快建设。
“巨无霸”地下停车场新进展
国庆假期刚过,位于市北区的邮轮港区地下空间项目正如火如荼,塔吊林立,大型机械隆隆作响,800名建设者火力全开。
航拍邮轮母港启动区项目
据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地下空间项目负责人孙源晖介绍,邮轮港区地下空间项目由青岛环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中铁四局施工,规划建设4层,含3000个停车位,建成后将打通邮轮港区对外联系交通瓶颈,分散交通集散压力。
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启动区地下空间项目属于超大城市地下空间综合体工程,具有建设规模大、工期紧张、专业工程多、施工场地狭小、各专业交叉施工、交通及施工组织困难等特点,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多个区域划分,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资源。
正在建设的地下停车场
据悉,023地块A4区域负四层基础筏板浇筑完成,023地块A5区域负三层主体结构浇筑完成,023地块A2、B1区域负二层主体结构浇筑完成,031地块C12、C13区域基础筏板浇筑完成,031地块C5区域负三层主体结构浇筑完成,031地块C3区域负二层主体结构浇筑完成。“目前,项目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预计明年年底施工完成。”孙源晖说。
工人正进行壳膜安装
除地下空间项目外,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将聚焦城市面貌改善、城市品质提升和城市功能完善,集聚发展航运贸易、现代金融、邮轮文旅等重点产业,加快推动港区、园区、城区“三区互融”,以港区“一张规划蓝图”为引领,积极导入更多高能级、高质量项目,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邮轮港区建设发展,打造功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优美、品质更加精致的港城融合标杆。
(来源:青岛新闻网、观海新闻)
青岛部分历史城区老建筑再换新颜!
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馆陶路历史文化街区、上海路-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7月18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一批历史城区内老建筑的修缮更新批前公示。
市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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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山西路23号改造工程项目批前公示》。
根据规划,该项目位于市南区山西路以北、济南路以东,包括山西路19号、21号两栋传统风貌建筑,建筑面积约为1700平方米。为了完善老城区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市南区政府拟将山西路19号、21号装修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使用。
根据《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青岛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导则》的要求,市南区政府组织编制了此项保护更新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及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对此项目实施保护更新,实现建筑活化利用。
市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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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发布了《市北区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C14、C15地块(芝罘路60号、易州路8号、博山路19号)修缮更新批前公示》。
根据规划,按照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要求,为加快推进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拟对市北区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C14、C15地块中3栋建筑(芝罘路60号、易州路8号、博山路19号)进行修缮更新,均为传统风貌建筑。
项目设计是在深入理解城市文脉、尊重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按照原真性与可逆性的历史建筑修复原则,做好了保护与有机更新的统一,尽可能恢复建筑原有风貌的同时,对建筑进行干预的改造。同时建筑使用功能上考虑了建筑修缮后产业导入的要求,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后,产业导入提供载体,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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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示的还有市北区上海路49号、吴淞路29号甲、武定路3号甲-7号、陵县路16号、陵县路2号乙、丙、胶州路178号,位于市北区馆陶路历史文化街区、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上海路-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周边区域。
按照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要求,为加快推进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拟对市北区上海路49号、吴淞路29号甲、武定路3号甲-7号、陵县路16号、陵县路2号乙、丙以及胶州路178号建筑进行修缮更新,均为传统风貌建筑,总面积约7663. 54平方米。
项目设计是在深入理解城市文脉,理解建筑的基础上,按照原真性与可逆性的历史建筑修复原则,做好了保护与有机更新的统一,尽可能恢复建筑原有风貌的同时,对建筑进行干预的改造,同时建筑使用功能上考虑了建筑修缮后产业导入的要求,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后,产业导入提供载体和创造条件。
原标题《青岛style!四方路、馆陶路、山海路-武定路 一批老建筑修缮规划亮相!》
推进制度文件制定 青岛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标准
青岛新闻网10月24日讯(记者 孙志文)城市更新是国家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重大民生工程。2022年起,青岛全面开启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为更好地落实好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协委员、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敏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以法治引领城市更新的提案。
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收到提案后,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高度重视,会同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提案的办理落实,围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八大攻坚任务,从推进城市更新制度创新、完善城市更新多元参与机制、实时制定《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标准
针对目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既往单一小区改造形式无法兼顾周边存量设施、空间资源的改造提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进《青岛市老旧街区(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青岛市老旧街区(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等制度文件的制定,进一步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健全项目审批监管机制,提升改造质量。
起草《关于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针对全市范围内尚无统一城中村改造政策的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意见明确改造原则和改造模式,并对资金保障、审批服务、征收程序、资产监管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完善多元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城中村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全过程居民参与机制,改造模式、补偿标准、实施流程须充分尊重居民意见。
编制完成《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实施了《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作为我市首个针对城市更新的系统性政策文件,系统建立了城市更新规划编制体系和管理机制,界定各级各部门规划工作职能和规划成果效力,强化规划成果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的实施指导作用。编制完成《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年)》阶段性成果,划分四类更新区域,制定三种更新策略、识别N个更新片区。规划统筹更新空间要素,明晰更新时序,为城市更新计划制定提供支撑,促进城市有序有机更新。印发实施《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保障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政策清单(2022年版)》,其中,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类政策从城市更新实施方式、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政策、低效用地开发模式、土地收储补偿标准、控规调整、老旧小区改造、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政策支撑。
明确历史建筑的分级管理
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列为2022年的立法调研项目。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在积极推动前期工作,适时启动立法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条例》(送审稿),首次对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概念和认定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历史建筑的分级管理,确立了区市主管部门,规范了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鼓励合理利用助力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攻坚行动。围绕缓解停车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市公安局推动修订《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助力停车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提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突出加强“小切口”立法,推动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领域制度建设,对实践证明已经成熟的城市治理经验和举措,及时推动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让城市更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未来,总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研究推进相关政策体系,督导推动各项政策文件的制定实施,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