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前,河北很多县划归了北京市,现在打造首都经济圈,未来怀来会划归北京市吗?怀来与北京延庆昌平...

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怀来城乡规划编制,将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首都经济圈”纳入国家战略。这标志着研究论证超过20年怀来城乡规划编制的“京津冀都市圈”规划有可能被“首都经济圈”规划所代替。制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怀来城乡规划编制的行政区划瓶颈成为环渤海湾区域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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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河北省,将河北省一分为三。即环北京区域、环渤海区域、环石家庄区域。

(二)将环北京区域划归北京市,建立大北京经济区(首都经济圈)。这一区域包括廊坊、保定、张家口、承德,形成“四星拱月”格局,如果把北京比作大五星的话,也可说是“五星照耀”格局,暗喻国旗飘扬。廊保承张四市总面积达10.48万平方公里,人口2370万,区域生产总值近5000亿。通过这一整合,北京面积将扩展5倍,达到12万平方公里(现有1.64万平方公里),常驻人口达到4300万(现1900多万)。城市发展空间大幅度提高。

(三)将唐山、秦皇岛、沧州三市划归天津市,形成紧密型环渤海经济区。

(四)撤销河北省建制,建立石家庄直辖市。将原河北省行政机构直接转变为石家庄直辖市行政机构(不增加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原石家庄市机构相应转变为直辖市内区域机构。原河北省邢台、邯郸、衡水三市,一并归石家庄直辖市,作为直辖市管地级市。

做如此调整,有几大好处怀来城乡规划编制

一、将首都经济圈与首都行政区复合,发挥北京市中心带动功能,解决北京市空间布局方面的实际困难,克服北京市长期以来存在着的摊大饼问题,切实增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承载力。现在,北京的规划是向东、向南发展,重点发展顺义、通州和亦庄新城(现与大兴整合)。其物流、服务和现代制造业,实际依然存在与周边区域的同构竞争问题。做出上述调整后,可以将廊坊、保定纳入北京制造业发展规划布局,将廊坊与亦庄、首都第二机场对接,建设成高科技成果转移、发展基地;将保定建设成汽车、新能源等制造业基地。而张家口、承德,则成为生态经济、旅游经济、都市农业发展基地,进一步优化首都生态环境。同时,由于北京面积显著扩大,其人口承载能力可以超过6000万。为中国城市化进程提供新动力。

二、将环渤海经济圈与天津市行政区重合,有利于发挥天津市的经济中心功能。现在,天津与河北的唐山、秦皇岛、沧州处于竞争状态。天津滨海新区上升为国家战

有人传言说怀来要归北京市这是真的吗

怀来县归北京的可能性在逐渐减小。

理由一:怀来县按照上级的规划,要打造“一水两城”,即以官厅湖为主体,建设两个生态新城,沙城,东花园两个。

理由二:怀来县最近在进行的动作是怀来县和下花园区的合并,主要是因为鸡鸣山的问题,鸡鸣驿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它的发源地鸡鸣山缺归属下花园区,而且下花园区已经属于资源枯竭型城市。。。。。。

理由三:北京要怀来也不会全要,北京喜欢的是东花园那片,一般是不会考虑像沙城街那么乱的地方的。。。。。。

理由四:张家口不会放怀来,河北也不回放怀来,怀来作为中央活动的常用联系点也不会轻易归并给北京,归了北京就不是基层了。

请问什么是"城市规划编制"?

城市规划编制是我国城市规划中的一个过程。

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的完整过程由六个层次组成,包括: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城市规划的目的在于:在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中,所拟定的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

扩展资料:

提升城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赵龙表示,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把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同时形成一个平台,即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全国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同时,国土空间规划将把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战略,通过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逐级落实到最终的详细规划等实施性规划上,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落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规划编制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我国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多规合一” ..

城乡规划由谁来组织编制

法律分析怀来城乡规划编制:国家怀来城乡规划编制的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规划管理局怀来城乡规划编制,其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怀来城乡规划编制

2、研究确定城市怀来城乡规划编制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市土地,科学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3、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

4、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负责行政区域内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工作;

6、指导本辖区城镇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

7、组织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的评比,确定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和用地规模,审批建设工程总平面布局、立面造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建国以来,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共经历了四次修订。虽然历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整体规划框架仍基本保持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级,但自200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编制办法已在规划主体多元化、系统性、科学性、由技术文件转向公共政策和淡化城市设计等方面发生了改变。《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