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办理的林业资质有哪些?办理条件是什么?

为适应造林绿化业务工作需要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对原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认定的营造林资质作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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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营造林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更名为“广东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广东省营造林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更名为“广东省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均归口省林学会森林经营专业委员会管理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

2.“广东省营造林工程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更名为“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归口省林学会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管理;

3.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监理单位资质名称不变,仍归口省林学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委员会管理。

资质类别

本次启动的资质认定的类别为3类5种:

1.造林绿化类:广东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广东省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

2.林业调查设计类: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类: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理单位资质。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丙级: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年限不低于 6 个月。

b) 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100 m2 )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c) 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0 人以上,其中,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3 年以上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 1 人。

d) 能独立承担一般县级森林资源调查和林业规划设计业务。

广东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丙级

5.2.3.1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c)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d)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g) 没有发生造林施工质量事故或因造林质量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5.2.3.2 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工程师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

5.2.3.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施工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 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术装备;

b) 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广东省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丙级

5.3.3.1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c)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d)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e)没有发生造林监理质量事故或因监理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5.3.3.2 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b)具有林业中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

5.3.3.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监理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具有开展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相关软件;

b)有较完善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丙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 名;

——具备电脑、照相机、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

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并具有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

10 hm

2 /天的作业能力。

2022-06-13佛山造林绿化施工资质

广东省内各市都可以申报造林绿化施工资质及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

广东省造林绿化施工与监理单位资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林绿化施工、监理单位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的资质等级、资质条件和资质认定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林学会的造林绿化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的申请与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广东省林学会资质认定工作规则(试行) 广东省林学会(粤林学〔

2019〕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foresters with senior technical title

具备林业、园林及相关专业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具备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和监理

工作经验并直接参与、服务于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foresters with medium technical title

具备林业、园林及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资格,且具备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经验并直接

参与、服务于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正式职工 regular staff

与本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全职职工。

3.4

退休技术人员 retired technicians

已退休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林业、园林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与本单位签订合法劳务合同的

的专业技术人员。

资质范围

4.1 施工单位T/GDFS 1—2019

2

营造林、城乡绿化、生态修复等工程施工与管养。

4.2 监理单位

营造林、城乡绿化、生态修复等工程监理。

5

资质条件

5.1 资质等级

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和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均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

5.2 施工单位资质条件

5.2.1

甲级

5.2.1.1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

b)

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1000 万元;

c)

从事造林绿化施工业务不少于 10 年,取得乙级资质不少于 5 年;

d)

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300 ㎡;

e) 近 5 年没有发生造林施工质量事故或因造林质量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f) 近 5 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含补植、套种)面积不少于 1333.3 hm2(

2 万亩);或累计完成

造林绿化合同金额不少于 5 亿元,完成造林绿化面积不少于 333.3 hm2(5000 亩)。

5.2.1.2 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50 名,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具有林业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林业高级工程师或林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不少于

3 名,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 2 名;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名,其中林业工程师不少于 6

名,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 4 名;

c)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林业高级职称的正式职工,具有 10 年 以上造林绿化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

历。

5.2.1.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施工装备、育苗基地不做硬性要求:

a) 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测量仪器等技术装备和办公设备,

如机动运输工具车、割灌机、挖坑机、电脑、打印机等;

b) 具有苗木培育基地;

c) 组织管理结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完善的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2.2

乙级T/GDFS 1—2019

3

5.2.2.1 资历和信誉

a)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 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0 万元;

c) 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100 ㎡;

d) 从事造林绿化施工业务不少于 5 年,取得丙级资质不少于 3 年;

e) 近 5 年没有发生造林绿化施工质量事故或因造林绿化质量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f) 近 5 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含补植、套种)面积不少于 666.7 hm2(

1 万亩);或累计完成造

林绿化合同金额不少于 2.5 亿元,完成造林绿化面积不少于 166.7 hm2(

2500 亩)。

5.2.2.2 技术力量

应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20 名,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具有林业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高级工程师或林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不少于

1 名,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 1 名;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4 名,其中林业工程师不少于 2 名,

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 2 名。

c)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林业高级职称的正式职工,有 5 年以上造林绿化施工技术管理经历。

5.2.2.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施工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测量仪器等技术装备和办公设备,如

机动运输工具车、割灌机、挖坑机、电脑、打印机等;

b)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2.3

丙级

5.2.3.1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c)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d)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g) 没有发生造林施工质量事故或因造林质量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5.2.3.2 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工程师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T/GDFS 1—2019

4

5.2.3.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施工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 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术装备;

b) 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3 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5.3.1

甲级

5.3.1.1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 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0 万元;

c) 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300 ㎡;

d)

从事造林绿化工程监理业务不少于 10 年,取得乙级监理资质不少于 5 年;

e) 近 5 年没有发生造林绿化监理质量事故或因监理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f) 近 5 年累计完成造林绿化监理面积不少于 1.33 万 hm2(20 万亩);或累计完成造林绿化监理合

同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完成造林工程监理面积不少于 3333.3 hm2(5 万亩)。

5.3.1.2 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50 名,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具有林业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高级工程师或林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

正式职工不少于 1 名;林业中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3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或农林类注册监

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5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高级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有 10 年以上从事造

林绿化工程监理的经历。

5.3.1.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监理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具有开展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相关软件,如无人机、机动车、定位仪等;

d) 组织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完善的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3.2

乙级

5.3.2.1 资历和信誉

a)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100 万元;

c)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100 ㎡;

d)从事造林绿化工程监理业务不少于 5 年,取得丙级监理资质不少于 3 年;T/GDFS 1—2019

5

e)近 5 年没有发生造林绿化监理质量事故或因监理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f)近 5 年累计完成造林绿化监理面积不少于 6666.7 hm2(10 万亩);或累计完成造林绿化监理合同

金额不少于 250 万元,完成造林工程监理面积不少于 1666.7 hm2(2.5 万亩)。

5.3.2.2 技术力量

应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20 名,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具有林业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1 名;林业中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9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或

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2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高级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有 5 年以上从事造

林绿化工程监理的经历。

5.3.2.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监理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具有开展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相关软件,如无人机、机动车、定位仪等;

c)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完善的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3.3

丙级

5.3.3.1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c)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d)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e)没有发生造林监理质量事故或因监理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5.3.3.2 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b)具有林业中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

5.3.3.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监理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具有开展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相关软件;

b)有较完善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三级资质承包范围是什么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承包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含厂矿和林业专用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和沿线设施工程。

3、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

工程内容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等。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等。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沿海3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6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及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及以下船闸和300吨级及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及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及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16万平方米及以下港区堆场工程、1200米及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万立方米及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的施工。

工程内容包括:不同类型的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砂石料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堤防加高加固、泵站、涵洞、隧道、施工公路、桥梁、河道疏浚、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库容1亿立方米、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施工。

工程内容包括:不同类型的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砂石料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堤防加高加固、泵站、涵洞、隧道、施工公路、桥梁、河道疏浚、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库容1000万立米、装机容量1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施工。

工程内容包括不同类型的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砂石料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堤防加高加固、泵站、涵洞、隧道、施工公路、桥梁、河道疏浚、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5、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汪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注: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

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6、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3)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

(4)生活垃圾转运站。

7、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8、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注:一般工业机电安装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及其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

二、专业承包企业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3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60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15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8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3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注:建筑幕墙包括:(1)全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无框玻璃幕墙;(2)各类金属板、人造板、石材幕墙;(3)其他各类建筑幕墙。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三级企业:可生产强度等级C60及以下的混凝土。

注:二级、三级企业均可兼营市政工程方砖、道牙、隔离墩、地面砖、花饰、植草砖等小型预制构件。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生产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

三级企业:可生产除预应力吊车梁、桥梁、屋面梁、屋架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以外的其他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种规模及类型的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及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国家级200平方米及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及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省级100平方米及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33米及以下、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和边长80米及以下总重量350吨及以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24米及以下、总重量6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和边长24米及以下、总重量120吨及以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9、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0、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二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三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8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注:工程内容包括锅炉、通风空调、制冷、电气、仪表、电机、压缩机机组和广播电影、电视播控等设备。

11、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注: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1)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2)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3)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4)智能卡系统工程;(5)通讯系统工程;(6)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9)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10)广播系统工程;(11)会议系统工程;(12)视频点播系统工程;(13)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工程;(14)可视会议系统工程;(15)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16)智能灯光、音响控制系统工程;(17)火灾报警系统工程;(18)计算机机房工程。

12、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跨100米及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13、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且长度1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14、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各类路面和钢桥面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15、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16、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堤防的堤身填筑、堤身整险加固、防渗导渗、填塘固基、堤防水下工程、护坡护岸、堤顶硬化、堤防绿化、生物防治和穿堤、跨堤建筑物(不含单独立项的分洪闸、进水闸、排水闸、挡潮闸等)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2级及以下堤防的堤身填筑、堤身整险加固、防渗导渗、填塘固基、堤防水下工程、护坡护岸、堤顶硬化、堤防绿化、生物防治和2级及以下穿堤、跨堤建筑物(不含单独立项的分洪闸、进水闸、排水闸、挡潮闸等)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3级及以下堤防的堤身填筑、堤身整险加固、防渗导渗、填塘固基、堤防水下工程、护坡护岸、堤顶硬化、堤防绿化、生物防治和3级及以下穿堤、跨堤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注:堤防工程级别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划分。

17、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管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6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250毫米及以下其他各类管道工程;80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2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4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150毫米及以下其他管道工程;50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1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注:(1)管道工程内容包括: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燃气、热力、矿浆、灰浆、输水、供水、排水等各类介质的钢管道、铸铁管道、玻璃钢管道、混凝土管道等的制作与安装,以及与其配套的站场工程。

(2)管道机械设备主要指吊管机、弯管机、内对口器、水平钻孔机、高、中压试压设备;1.2米以上混凝土管道机械施工设备主要指16吨以上自行式起重机、挖掘机。

(3)管道直径指公称直径。

1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的照明工程(含变电站、配电室)。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KV及以下的各类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380KV及以下的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

1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及规模的体育场、体育馆及相关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

(1)单项工程占地面积55公顷及以下、投资3200万元及以下、18洞及以下高尔夫球场、室内外迷你高尔夫球场和练习场;

(2)5万人及以下、投资1000万元及以 *** 育场田径场地设施;

(3)5000人及以 *** 育馆(包括游泳馆、冬季项目馆)设施;

(4)足球场、橄榄球、棒球、垒球、保龄球、壁球及曲棍球等场地设施;

(5)7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合成面层网球、篮球、排球场地设施。

三级企业:可承担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

(1)单项工程占地面积30公顷及以下、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9洞及以下高尔夫球场、室内外迷你高尔夫球场和练习场;

(2)2万人及以下、投资450万元及以 *** 育场田径场地设施;

(3)1600人及以 *** 育馆(包括游泳馆、冬季项目馆)设施;

(4)人工草坪足球场、橄榄球场地设施;

(5)3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合成面层网球、篮球、排球场地设施。

三、劳务分包企业

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2、砌筑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抹灰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4、石制作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石制作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5、油漆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油漆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6、钢筋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7、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混凝土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8、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作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脚手架(不含附着升降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20层或高度60米以下各类工程的脚手架(不含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9、模板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钢模、木模、竹模、复合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10、焊接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焊接作业的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12、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钣金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2022-03-29林业资质篇-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丙乙级

造林绿化监理资质

造林绿化监理资质的申报门槛是很高的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首先就需要取得造林绿化施工资质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才能进行申报,不然则无法申报,所以,得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才能将这种资质申报下来。

那么,大家知道这种资质的申报条件吗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如果不知道的话,为大家介绍。

一、乙级

a)正式职工不少于 20 名,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具有林业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1 名;林业中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9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或 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2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高级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有 5 年以上从事造 林绿化工程监理的经历。

二、丙级

a)正式职工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b)具有林业中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

上面分别介绍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了造林绿化监理资质的乙级与丙级申报条件,甲级的申报条件较高,比较少企业申报,所以就不在这里介绍林业资质承担工程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