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甲级测绘公司多少人合适
10人以上。“甲级测绘资质”是国内测绘行业最高资质标准,考核指标涵盖专业人员 、技术装备、测绘业绩、 质量体系、 制度建设等六大类。疫情下甲级测绘公司10人以上人合适。疫情,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19,COVID-19)等。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为宁夏甲级测绘资质的公司了加强对测绘资质宁夏甲级测绘资质的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档案、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装置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档案;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宁夏甲级测绘资质的公司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四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专案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专案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交有关的变更档案,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资质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
***一*** 测绘资质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三*** 违反测绘资质审查程式作出审查决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 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 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测绘专案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不得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宣告作废。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
***2000年8月8日国家测绘局第8号令释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做好测绘资格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测绘资格审查,取得《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方可进入测绘市场承揽测绘任务。
第三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
第四条《测绘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级。甲级《测绘资格证书》包含甲***特***级和甲级。
第五条《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测绘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章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第七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
2、有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3、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第八条 测绘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图印刷、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等。
第九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发证。
第十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程式
***一***申请: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档案:
1、《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人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主要技术骨干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任档案***影印件***;
4、主要仪器装置及应用软体的检定证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5、当年在职人员统计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8、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
对不具备申请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申请。
对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限期一次性补正。
对决定受理其申请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三***审查和发证:
1、对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初审,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20日内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初审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报来的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初审资料后,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从收到初审资料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 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盖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初审资料退回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2、对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进行测绘资格审查。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测绘资格证书》颁发后,由发证机关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领取《测绘资格证书》按规定交纳审查费和公告费。
第十三条《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三个月前,由持证单位提请复审,发证机关负责审查和换证。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由发证机关负责进行年度检验。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审查认证手续。
第十四条 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测绘资格证书》编号形式为:
等级十测资率十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列顺序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清楚、整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采取欺骗、虚报的手段骗取《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执行测绘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等承担测绘任务。持有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作业区域不超过所在市***地***级行政区域。
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的作业限额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测绘资格证书》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载内容。
第十九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 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经营性测绘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到作业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进行任务登记,并遵守当地测绘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二年内未承担测绘任务,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等内容变更,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申请更换《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得以权谋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测绘资格证书》而违法经营测绘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测绘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单位,承担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超出规定的测绘业务;拒不停止测绘业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擅自涂改《测绘资格证书》或者转借、转让、出租《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采取弄虚作假、欺骗、虚报等手段申请办理《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缓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测绘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低劣,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外,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机关处以降低其《测绘资格证书》等级或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自治区境内已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填报了地质勘查单位情况表及相关数据。并核查了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各单位报送的情况表和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我区地质勘查单位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19个,其中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14个,最高资质为乙级资质的单位2个,最高资质为丙级资质的单位3个。
我区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有12个,单位名单如下:宁夏煤田地质局(宁夏煤炭勘察工程公司)、宁夏核工业地质勘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前身为宁夏地质调查院)、宁夏矿产地质调查所、宁夏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宁夏矿业开发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宁夏地质工程勘察院、宁夏伊斯兰地质工程公司、宁夏遥感测绘勘查院、宁夏地质矿产中心实验室、宁夏黄金地质勘探工程队。
(一)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为3497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2146人,其中地质技术人员1088人。年末离退休人员累计为3087人。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86290.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资产25139.32万元。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15073.73万元。总支出为58542.68万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为8561.40万元。
(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为3389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2077人,其中地质技术人员1042人。年末离退休人员累计为3014人。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85043.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资产23941.32万元。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14758.73万元。总支出为57926.68万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为8246.40万元。
二、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核查落实情况
经核查,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主要是中央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反映较好的单位有宁夏地矿局和宁夏煤田地质局,具体情况如下:
(1)地质勘查费基数与年增长幅度方面。落实较好,宁夏地矿局地质勘查费基数从1999年的4146万元增加到11017万元,宁夏煤田地质局下划拨款基数1022万元,与2004年比,年增长9.55%。
(2)地勘费基数中10%和矿业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已落实地勘费基数中10%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
(3)转产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宁夏地矿局1999~2001年度、2001年度、2003~2005年度财政贴息资金已落实,2006年度落实10万元,2002年财政贴息资金未落实。
(4)税收优惠政策。未落实。
(5)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1999年属地化管理以来,一直未落实。
(6)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保障政策。已落实,基本上靠财政供养,保证按月足额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
(7)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政策。宁夏地矿局已落实。并按照2003年11月11日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对宁夏地矿局及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规定,经评估后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对利用现有土地改善本单位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住房条件而改变土地用途的,可免缴土地出让金。对向地矿局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土地时,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按照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挂和非经营性用地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办理,所得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地矿局进行结构调整和职工安置”的政策执行。
(8)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宁夏地矿局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在2001年度落实80万元,2002年度落实100万元,2003年度落实100万元,2005年度落实100万元。但在2004年度、2006年度未落实。宁夏煤田地质局落实60万元。
(9)住房改革支出政策。宁夏地矿局1999~2006年度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月度补贴已落实,但是1998年以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未落实。
(10)增加工资政策。各地勘单位均已落实。
(11)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政策。宁夏地矿局全局人员都已参加了医疗保险。由于该局是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直未参加,但是全局的合同制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宁夏煤田地质局全局人员都已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12)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由于自治区未出台相关事业单位养老统筹政策,宁夏地矿局是事业单位所以未落实,但该局的合同制职工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其他地勘单位合同制职工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
(13)其他政策。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才匮乏。宁夏地处边远地区,经济落后,工资低,很难吸引地质院校的学生来宁工作。各地勘单位专业人员青黄不接现象也非常严重,造成有些项目质量下降。
二是地勘单位属地化后,资金短缺,用于生产经营、支撑地勘单位发展的优良经营性资产太少,由于资金的短缺,在设备、装备方面存在不足和老化,短期内很难解决,因而在走向市场时缺乏竞争力,发展潜力严重不足。
三是地勘单位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无力进行风险性的矿产勘查。建议中央、地方建立风险勘查专项基金。
四是矿权设置影响了专业地勘队伍在区域上的找矿优势。
四、建议
第一,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改为与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同步)继续推进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增强地勘单位活力的改革措施。目前,要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首先解决好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要集中解决国有地勘单位历史遗留的职工住房(改为住房补贴)、基地建设、设备更新等问题,提高地勘单位改革走市场、自我发展闯市场的能力。地勘单位的住房改革所需资金应列入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改革制度实施方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减免地勘单位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危旧房改造的市政、城建、消防等相关配套费用,并将住房改造纳入城市危旧房改造范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工资、福利与其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加强人才培训,建设高素质技术队伍,保持地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三,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地质工作条件,提高地质找矿效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高德地图客服24小时电话?
高德地图官方24小时电话宁夏甲级测绘资质的公司,可以致电宁夏甲级测绘资质的公司:4008100080。
【拓展资料】
一、高德是一家数字地图内容、导航和位置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宁夏甲级测绘资质的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14日,拥有测绘“三甲”资质。
二、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德地图。2010年7月1日,高德在美国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2014年7月,高德宣布停止上市公司身份,并成为阿里投资有限公司宁夏甲级测绘资质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2021年7月2日,阿里巴巴宣布组织调整,把基于地理位置服务宁夏甲级测绘资质的公司的高德、本地生活和飞猪三大业务组成生活服务板块。
四、高德是一家中国数字地图内容、导航和位置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成立于2002年,拥有导航电子地图甲级测绘资质、测绘航空摄影甲级资质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三甲”资质,业务覆盖三大领域: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车载导航、政府和企业应用。
五、2002年08月,高德软件有限公司成立—原公司地址高德软件有限公司成立。[1]
2002年09月,高德与日本爱信AW、富士通天、富士通中国等公司合资成立北京艾迪菲导航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07月,高德开发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采集工具和编辑处理平台。2004年06月,高德获得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导航电子地图甲级测绘资质,成为全国第一家获得该资质的民营企业,并开始向上海大众提供导航电子地图。2005年08月,高德与阿尔派签订供货合约,开始向宝马、奔驰、本田等车型提供导航电子地图。
六、2005年09月,高德承担国家发改委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化专项“车载智能多媒体系统”项目。2005年11月,高德与德尔福签订供货合约,开始向上海通用提供导航电子地图。2005年12月,高德与日本爱信AW签订供货合约,开始向奥迪提供导航电子地图。2006年01月,高德与一汽大众签订供货合约,正式成为一汽大众导航电子地图供应商。2006年08月,高德兼并中国领先的基础地图服务提供商北京图盟科技有限公司,进入互联网位置服务市场。
七、2006年09月,高德与中国移动合作,为其位置服务平台提供地图数据。2006年10月,高德完成4000万美元私募融资。2006年10月,高德收购北京星天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年12月,高德获得测绘航空摄影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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